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居民 养老保险 参办理参保登记时,会为参保人建立一个个人账户,居民养老保险所人所缴费的费用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依法继承。 黄山 居民养老保险 注销登记 需要多久,下面 网 小编就来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黄山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时间需要多久 黄山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时间需要1个工作日 二、黄山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户口 簿、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3、居民死亡 医学证明 (推断)书 4、火化证明 5、宣告 死亡证明 6、 户籍 注销证明 7、能够确定 继承权 的法律文书、 公证 文书或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8、指 定金 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9、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 10、其他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证明材料 三、黄山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法律依据 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七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 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 社保 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 法定继承 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在 安徽 黄山已经领取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或者是去到外国定居,注销了国籍,就需要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把社保账户进行注销,终止居民养老保险的关系。大家遇到任何法律上的问题,大家可以来网进行 法律咨询 。
第3种观点: 一、淮安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需要多久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要20个工作日。二、淮安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律依据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三、淮安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有哪些手续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
第1种观点: 一、湛江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有哪些手续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窗口对材料进行受理3、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决定4、办结,送达申请人。二、湛江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定依据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三、湛江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受理条件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情形。四、湛江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理材料1.承诺书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3.有效身份证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支付成功后,对注销信息进行确认,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注销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七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第3种观点: 一、茂名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有哪些手续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二、茂名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律依据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第1种观点: 一、三亚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二、三亚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政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不符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于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3、审查:业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查核实。4、决定:作出是否准予的行政决定。5、送达:将行政决定送达申请人。三、三亚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定依据节选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支付成功后,对注销信息进行确认,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注销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七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第3种观点: 一、海口市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有哪些手续受理、审核、审批、办结记二、海口市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受理条件1、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2、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正常缴费的参保居民死亡后,按照其死亡当月国家基础养老金得最低标准12倍的数额发放丧葬补助金,死亡后火化的,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提高至36倍。三、海口市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设定依据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第1种观点: 一、南京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二、南京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律依据节选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三、南京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有哪些手续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
第2种观点: 一、江苏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等原因,申请注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二、江苏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承诺书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3.有效身份证件三、江苏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定依据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第3种观点: 一、宿迁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有哪些手续1、申请:申请人携带注销申请书到社会保障局窗口处申请。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不符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于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3、审查:业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查核实。4、决定:作出是否准予的行政决定。5、送达:将行政决定送达申请人。二、宿迁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律依据节选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第1种观点: 一、湛江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二、湛江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律依据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三、湛江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有哪些手续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支付成功后,对注销信息进行确认,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注销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七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第3种观点: 一、阳江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二、阳江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政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不符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于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3、审查:业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查核实。4、决定:作出是否准予的行政决定。5、送达:将行政决定送达申请人。三、阳江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定依据节选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第1种观点: 一、梅州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流程有哪些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二、梅州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律依据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支付成功后,对注销信息进行确认,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注销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七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第3种观点: 一、梅州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等原因,申请注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二、梅州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有哪些手续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窗口对材料进行受理;3、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决定;4、办结,送达申请人。三、梅州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理依据(节选)《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二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以下简称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社保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申请与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制发卡证、内控管理、档案管理、个益记录管理、数据应用分析以及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编制、上报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并对乡镇(街道)事务所的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地市级直接经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参照执行,下同)。
第1种观点: 一、宝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参保人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二、宝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律依据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三、宝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四、宝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流程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政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不符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于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3、审查:业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查核实。4、决定:作出是否准予的行政决定。5、送达:将行政决定送达申请人。
第2种观点: 一、宝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需要多久一个工作日二、宝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定依据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三、宝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受理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等原因,申请注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关于 养老金 查询个人账户,具体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个人账户立即储存额是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个人账户以本人劳动时期的积累用于本人 退休 后的养老保障,主要体现个人的自我保障,也体现了个人基本 养老保险 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个人账户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 工资 、个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当年缴费月数、当年记账利息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情况等。 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计算: 1、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 在 社保 账户中,有“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缴费基数均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单位所缴费用相当于缴费基数的20%,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所缴费用相当于缴费基数的8%,进入个人账户,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其中,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资金包括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 2、养老金计算方法 当个人领取养老金时,统筹账户支付部分的计算方法为“领取年前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提取部分的计算方法为“账户积累额÷(退休时的平均期望寿命×12)”。而在个人账户中,由于每年缴费变化,以及投资收益采取复利计算且不确定,因此计算时较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