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食品供货商):
乙方(食品经营者):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食品名称:
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商,并能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食品经营业户审验原件后由供货商盖章)。
2、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
3、保证提供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或其他有效票据。
4、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食品经营者的责任
1、食品经营者要对购进食品的质量严把准入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
2、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经营者承担。
3、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发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变质食品,油脂酸败食品,霉变、生虫食品,混有异物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
4、不得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的食品。
5、不得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一份食品供货商备存,一份食品经营者备存。
供货商(甲方): 经营单位(乙方):
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工地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本责任书。要求各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建立并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进货验收并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购进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建立台帐率达100%。
三、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和卫生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所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
五、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台帐。使用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的,必须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菜单和店堂醒目位置公示。
六、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七、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清洗、消毒、保管餐(饮)具;如购进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餐(饮)具使用的必须按规定建立购进台帐。
八、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按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的日常收集、存放、登记、流向记录的管理工作;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
九、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工地食品安全责任书
湘潭市 20xx 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湘潭市与县(市)区签订 20xx 年度食品 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县(市)区职责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领导和协调本区域的食 品安全监管和整治。
二、责任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本行政区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乡镇、 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员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本行政区内经济和社 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本级财政预算中应安排食品安全专 项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2、制定本行政区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食 品安全专项整治。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引 导企业自律,明确企业法人代表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4、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食品安全 事故。事故发生后,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
5、按时完成湘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责任考核
湘潭市将对县(市)区履行食品安职责情 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出现区域性重 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 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湘潭市与各县(市)区 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 20xx 年 12 月 31 日。
湘潭市(签章) :
县(市)区长(签章) :
二○一一年三月
日
工地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工地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________与_______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地食品安全有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的工作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为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建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4、工地开办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实行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的,应建立完善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工地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采购证照齐全的生产或经营者提供的合格产品,并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证记录进货台账。
7、按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
8、经常督导工地食堂有关制度的落实,及时整改管理建设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
9、做好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10、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扩大,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抢救患者,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处理。
11、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应与各参建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制度。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便监督执行,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办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