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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没报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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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报警不立案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提出请求,由人民履行立案监督职权,并通知机关自行履行,同时可以向有权监督人民和人民工作以及本级工作的地方常委会申诉,要求当地常委会向当地机关发出监督函,监督机关立案侦查。

一、刑事立案监督申请是什么意思

立案监督是指人民依法对机关的立案活动实行监督。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可以申请人民监督。2、当事人认为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可以申请人民监督。3、行政执法机关认为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可以申请人民立案监督。

二、管吗

有立案监督权,可以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人民对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被害人请求人民对机关予以立案监督,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有助于实现人民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

三、请求立案监督需要什么

(一)申请刑事立案监督的主体和范围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可以申请人民监督。2、当事人认为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可以申请人民监督。3、行政执法机关认为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可以申请人民立案监督。(二)材料要求1、申请书: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申请监督的事实和理由。2、机关出具的相关立案或不立案法律文书。3、能够提供的证据材料。(三)办理流程1、人民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对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2、人民控告检察部门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并可以要求控告人、申诉人提供有关材料。3、人民控告检察部门认为需要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四)其他须知1、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机关处理。2、不服同级人民作出的审查结论,向上一级人民控告、申诉的,上一级人民不再受理,并将相关材料移送作出结论的人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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