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打女儿巴掌不一定算家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可能构成多种犯罪,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和侮辱罪。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需通过报警处理,严重情况将追究刑事责任,父母打子女是否属于家庭暴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法律分析
一、父亲打女儿巴掌算家暴吗?
父亲打女儿巴掌不一定算家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存在上述情况是属于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二、家暴可以构成哪些犯罪?
实际中,一方经常家暴,实施的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不管实施哪种暴力,都可能构成犯罪。具体的,实施家暴可能会构成以下犯罪: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肯离婚,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吓对方,阻挠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即可以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虐待罪
比如一方对另一方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即可以认定为虐待罪。
3、故意伤害罪
实际中,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会对另一方动手,即实施身体暴力,殴打、用力拉扯对方致使身体出现伤害的,如果已经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那么即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4、故意杀人罪
一方实施家暴,故意殴打另一方致死的,如果确定有杀人的故意,该行为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5、侮辱罪
比如在公共场所,实施暴力贬损他人人格,可以构成侮辱罪。不过,被实施家暴造成相应伤害,是否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情况不严重的话,需要告诉才处理,并确认犯罪。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着家庭暴力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肯定是需要通过报警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达到轻伤以上的法律后果的话,还将按照故意伤害罪对此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了,如果是属于父母打子女,是否能够判定为家庭暴力的话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和不同程度来处理。
结语
家庭成员之间的打骂行为并不一定都构成家庭暴力,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如果存在这些侵害行为,才能被认定为家庭暴力。对于家庭暴力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它可能构成多种犯罪,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和侮辱罪等。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应及时报警并依法处理,对于父母打子女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程度来判断是否构成家庭暴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